广东工业大学国有资产验收办事指南
事项名称
资产验收
收费标准
无
主办部门
资产验收归口管理部门(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、后勤管理处、基建处、图书馆等)、资产使用部门
协办部门
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、审计处、监察处等
办理时间
工作日8:30—12:00,13:30—16:30
咨询电话
39322468
服务对象
教职工
办理方式
现场申请,现场取件
所需材料
1.广东工业大学货物类资产验收开箱记录表
2。广东工业大学资产验收申请
3.广东工业大学资产验收报告(货物类)
爱波网4。广东工业大学资产验收报告(基建维修类)
注意事项
1.单位验收,合同价20万元以下(不含20万元)的货物和维修工程验收适用此方式。
2.归口验收,合同价20万元及以上200万元以下(不含200万元)的货物或工程类项目验收适用此方式,由归口管理部门组织验收。
3。学校验收,合同价200万元及以上的货物或工程类项目验收适用此方式,由归口管理部门组织验收。
相关管理规定
《广东工业大学资产验收管理办法(试行)》(广工大规字〔2017〕64号)。